特约评论员谷喻
8月8日起,新发行的国债、地方政府债及金融债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。
此次恢复增值税征收,不仅促进短期财政增收,更蕴含着财政可持续性、金融风险防范、市场效率提升、推动债市发展等多重深意。这也是对我国债券市场税收制度的一次重要调整,有助于促进债市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。
首先,增强财政可持续性。恢复对债券利息收入征收增值税,有助于提升财政制度的规范性与可持续性。尤其在内需有待进一步提振、需要加大财政支出以稳增长的形势下,这一政策有助于增强财政调控能力。
其次,减少投机套利,降低金融风险。在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条件下,一些金融机构存在通过持有免税债券进行税负套利的冲动,形成了“重配置、轻收益”的非理性投资偏好,从而出现资产结构单一、期限错配等问题,容易增加金融体系的脆弱性。此次恢复增值税征收,通过统一税收规则压缩人为套利空间,提升债券发行与交易的透明度与合规性,能够为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。随着征税的恢复,不同债券品种之间的税后收益率差异将趋于合理,有助于提升市场定价效率、增强风险收益匹配度。
再次,推动债市市场化改革,提升市场效率。此前,金融机构倾向于配置免税债券以获取税负优势,这影响了一些资金向实体经济重点领域的有效配置。恢复增值税征收后,不同债券品种之间的税收待遇趋于一致,提升债券市场的定价效率与资源配置效率。在税后收益可比的背景下,银行、保险等主要投资机构将更加关注债券的信用质量、风险收益比和长期价值,有助于引导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、绿色经济、先进制造等高质量发展领域,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,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。
此外,完善市场制度,推动债市规范化发展。我国债券市场经过多年发展,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。恢复增值税征收,使我国债券市场在税收安排上更趋近于国际主流做法,有助于增强市场的可比性与制度透明度,促进高水平金融开放。
此次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调整在实施方式上采取“新老划断”,明确存量债券可继续享受原有免税政策直至到期,仅对“新发行债券”恢复征税。这充分体现了税制变革过程中注重平稳过渡、兼顾市场稳定与改革目标,既避免了对现有债券市场的剧烈冲击,又推动债券市场在制度完善中逐步迈向更加透明、高效的发展阶段。未来,随着市场化、法治化改革的不断深化,可以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细则、加强市场预期引导,并同步推进信用评级、信息披露、投资者保护等配套制度建设,形成制度协同效应,为我国债券市场实现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构筑坚实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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